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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以賽亞書結晶讀經(四)第八篇 基督作約並作光,成為神完全的救恩 綱目

以賽亞書結晶讀經(四)

第八篇
基督作約並作光,成為神完全的救恩

讀經:賽四二57,四九68下~9上,五五14,徒十三3435
前言:
從以賽亞書提耶穌來作約和作光,一直到啟示錄最終描述這光的終極顯出,就帶入一個景象,就像神是一個建築的一方,祂要推出一個建案,好讓蒙救恩的人可同神一起居住其內。於是神就先預備了法源依據,並滿足法源要求(所以神就憑公義召基督作約),並且以滿足法源的義(就是神義的標準)(42:6)立定為建築的根基。建材是基督的生命,所以蓋造完成時外面顯出來的就是羔羊的光(啟22:5)。為此,神立基督為外邦人的光,以施行神的救恩到地極,好將所有願意的人全使他們能得這救恩(也就是確定的憐憫,就是基督)。從終極的建築,新耶路撒冷,我們可還看到建築的建材是基督也是所有蒙恩的人,神人合併為一,這是完全救恩的一幅圖畫。
另外,賽55:3和徒13:34,說出神要和人所立的約就是那要給人的確定的憐憫(藉著遺命,信的人就可合法的承受為業),也就是那復活的基督。因此這些啟示亮光應是第八篇的主題,也就是要將以賽亞書所提的基督作約並作光,和神完全救恩的關係作深入挖掘。
週一

※救恩的因素(壹)
   神完全的救恩是基於祂的公義,完成於祂的生命羅十3,三2128,五10171821,一1617  (神的義與生命)
*基於神公義(一~五)
42:6提到耶和華神是憑公義召基督來作人的約和光,因公義是神寶座的基礎和根基,但人已犯罪墮落,滿足神的公義,就成了神的救恩的根本因素。因此神以公義召基督作人的約和光,好將救恩落實到人身上。
  公義是神的所是  墮落的人必須面對神的公義對待。若不達祂的義的標準,祂就不能赦免人的罪。
  神有一個稱義的標準  (就是信而得著基督作為義),是神稱許我們的根據。
  基督的復活證明神願意稱義我們  如今基督流出救贖的血已滿足神律法義的要求,神讓基督坐在祂右邊證明神願意藉此稱義我們(神承認這血的功效)。基督的死已滿足神的義的限制,若我們悔改信神,神按祂的所是,必須赦免我們一切的不義。
  神將基督給了我們作神的義  林前一30,保羅說出這義就是復活的基督祂自己。
  義為根基作為給我們經歷的方向  89:14中說出大衛在經歷神的慈愛和真實(基督)的時候,都是以“神以公義為寶座的根基”的心在經歷,而不像一般的以色列人想建立自己的義,其結果就不服神的義了。
 稱義叫我們有新生的起頭  神的公義藉著基督的死就能稱義我們,使我們與神和好,我們就能到神面前得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叫我們重生,我們就有一個新生的起頭。
     神的義神在公平和公正這面的所是3,三2122
(定義-神所是)
1       因着我們墮落了,神就必須祂的義對待我們(義的對付)
2       神是公義的神,若是祂公義的要求不滿足,祂就不能赦免罪約壹一9 (義的滿足)
     稱義是神照着祂義的標準稱許我們的行動加二16,羅三28
(稱許-神標準)
週二

     稱義的證明是基督的復活2225  (證明-主復活)
1       基督救贖的死,作神稱義我們的根據,已完全為神所悅納;基督已經復活,證明了這點  (義的根據-血)
2       坐在神右邊的復活基督,乃是基督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以及我們已經蒙稱義的證據約壹二1  (義的證據-坐)
3       現今基督已經死了,並且已經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可能改變祂要赦免我們的心意;祂了祂義的限制,必須赦免我們9
(義的限制-赦)
     神將基督給了我們作神的義林前一30  (人位-主自己)
     我們對基督的經歷,乃在於義的根基詩八九14  (根基-為經歷)
*成於神生命(六)
     神的公義藉着基督的死來稱義我們,神的生命藉着基督這賜生命的靈,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羅十3,加二1621,羅五1018,弗二5,林前十五45下。  (那靈-為新生)
週三

※救恩的歷程(貳~伍)
   基督蒙耶和華所召,作眾民的約賽四二6下,四九8下,來七22  (神召基督作約)
神為使人得祂確定的救恩,享受祂一切豐富作產業,親自作約,作贖價,這是為我們能稱義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這約對立約的一方實在是完全都是給,完全的吃虧,只為讓承受約的一方,確保能承受得到。任何人不需出分文代價,只要接受這約,就得著一切。這是神愛我們的極致,以致神願意這樣的付出,我們應將這感謝稱頌時時的歸給神。以下來看基督如何來作這約:
  約的意義-法定契約  基督的死讓祂所立的約變為遺命(遺囑)。
  遺命的效力-根據死活  藉著基督這立約的人的死,使這遺命發生效力。
  贈給的內容-已成就事實  遺命上的應許和已成就的事實,藉著死遺贈給承受的人。
  立定了約-救贖的血  基督用祂死所流的血立定(堅定)了這約。
  有力的執行-升天職事  基督在復活裏成了這遺命的實際,在升天的職事裏作中保,照神的公義執行這遺命。
  約的內容-基督自己  基督就是這約一切豐富的內容。
  救恩的豐富-完整救恩  基督作為神確定的憐憫,就將一切神所是,完整救恩的豐富,立約給了我們。
  遺贈的實際-內住的靈  遺命中一切遺贈藉著內住的靈與我們的靈成為一靈,成為遺贈的實際(是活的,可經歷的)。
  擔保-神作產業  基督作約是保證,那靈作憑質,擔保神是祂子民承受的產業。
     約是神和祂子民之間法定的同意書;(參耶三一3134,來八812;)藉着基督的死,這約成了遺命、遺囑。(九1617。)
(意義-法定契約)
     約和遺命相同;只是立約者還活着的時候,那就是約;他若死了,那就是遺命;用今天的話來說,遺命就是遺囑。  (效力-根據死活)
     是合同,包含一些應許,要為受約的人成就一些事;遺命是遺書,包含一些已成就的事實,遺贈給承受的人—1617節,參申十一29,二八115,耶三一3132  (贈給-成就事實)
     基督照着神的義,着祂救贖的死用祂的血立了新約(這新約成了新遺命遺囑太二六28,路二二20,來九15 (立定-救贖的血)
     在復活裏,基督成了新遺命一切遺贈的實際;在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祂是中保、施行者,照着神的公義執行新遺命6,九15,十二24  (執行-升天職事)
     因此,基督就是新約,新遺命;基督是神格的豐富的具體化身,(西二9,一19,)也是那釘死並復活者,祂已成了神給祂子民的約。
(內容-基督自己)
     基督神確定的憐憫,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神的救恩、公義、稱義、赦免、救贖、豐富、以及神一切所有並將要作的已經立約給了我們賽五五14,徒十三3435
(豐富-完整救恩)
     基督為新遺命中一切遺贈的實際,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並終極完成的靈在我們的靈裏,並與我們成為一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羅八911,提後四22林前六17  (實際-內住的靈)
     基督作為約乃是保證,(來七22,)那靈是憑質,(林後一22,弗一14,)擔保那具體化在基督裏的是祂子民承受的產業。(羅八17上,徒二六18。)  (擔保-神作產業)
週四
   基督蒙耶和華所召,作外邦人的光賽四二6下~7,太四1316  (神召基督作光)
為使人出黑暗(性質是死亡),得生命(性質是光),基督來作外邦人的光,這光執行下列新約時期的職事:
  點活使人得重生  使人被真光點活得重生
  出黑暗入光明  使人離開黑暗、死亡、撒旦的權勢,而進入神生命光明的範圍。
  享產業得生命  是約,使神的子民得神作產業;是光,使子民得神作生命
1.      除罪廢死  神的定罪,藉約消除;來自撒旦的死,藉基督生命的光就廢除。
2.      啟動新生  作神生命的基督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
     基督是生命的光,那真光,照耀在世上,照亮每一個人,以點活人,使人得重生約一491213  (被點活得重生)
     祂是神聖奇妙的光,開瞎子的眼,(賽四二7上,路四18,約九14,)拯救神所揀選的人脫離死亡的黑暗、死亡的範圍、撒但的權勢進入神生命光明的範圍。(賽四二7下,彼前二9下,徒二六18上,西一1213。)  (出黑暗入光明)
     基督是約,為使神的子民得着神連同祂的豐富作他們的產業,而基督是光,為使神的子民得着神作生命  (享產業得生命)
1       神的定罪藉着基督作約就消除了;來自撒但的,藉着基督作那產生生命的光就被廢掉約八12  (除罪廢死)
2       作神生命的基督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並榮化我們,在生機上拯救我們,使我們達到完滿的兒子名分,使祂得着完全的彰顯羅五10  (啟動新生)

   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服事神的子民乃是作神選民的約和光,叫祂成為神完全的救恩,直到地極賽四九68下~9上,四二57  (基督為僕服事)
49:6    祂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基督為僕服事,是藉作約和光,並親自來成為神完全的救恩,好確立這救恩的實現和達成,從下列兩點可看出這樣的施行的實際和效力:
救恩的因素  救恩的兩個基本因素是神公理中的義和藉神的光而有的生命。
1.       稱義與生命  基督作約,為著讓人能被神稱義。 2. 基督作光,好叫人得生命。
2.       救恩基礎與完成 基督作約,祂的死滿足神的公義,好叫人能被神稱義,這是完全救恩的基礎。 2. 基督作光,分賜生命,是神完全救恩的完成。
救恩的功效  基督作光,分賜生命,成為世人的救恩。
1.       生命的性質  這光的生命有永遠的性質,使這救恩成為實際。
2.       生命的擔保  這生命也保證神一切的豐富,作我們永遠的基業。
3.       生命的目標  這生命在我們裡面,帶我們在召會中生活,直到終極完成於新約路撒冷。
     神公理中的義,以及藉神的光而有的生命,乃是神救恩的兩個基本因素—14節,羅一1617,五18下,多三7  (救恩的因素)
1       救恩的兩方面,包括基督作約為着稱義;以及基督作光為着生命羅五10  (稱義與生命)
2       基督作約,藉着祂的死滿足神的公義,好稱義我們,這是神完全救恩的基礎;基督作光,在祂的復活裏分賜生命,這完全救恩的完成  (基礎與完成)
週五
3       基督藉着死並在復活裏,按着神的義成了新約,就是新遺命,作神完全救恩的基礎來八1012,九1517  (救恩得穩固)
     神將基督作為光賜給萬民,使祂成為神對所有世人的救恩太四16,路二3032  (救恩的功效)
1       這光的生命,(約一4,八12,)乃是不能毀壞的生命,(來七16下,)不朽壞的生命,(提後一10下,)和我們所該持守那真實、永遠的生命,(提前六1912,)神在祂的義裏對我們的救恩。(羅五1017。)  (生命的性質)
2       這生命也保證我們,擔保我們這些神生命裏的後嗣,有權利承受神連同祂一切的豐富,作我們永遠的基業徒二六18
(生命的擔保)
3       這光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一直長大產生我們今天的召會生活,(弗五8,)並終極完成於永世裏的新耶路撒冷。(啟二一239下~111823,二二15。)  (生命的目標)

週六
新耶路撒冷乃是神完全救恩的具體表現,而神完全的救恩乃是神的義作基礎,並以神的生命作完成所組成  (聖城具體表現)
新耶路撒冷是神完全救恩的具體表現,整個新耶路撒冷都是生命的顯出(外面顯出來的是碧玉的樣子),建在義和神信實的根基上(城當中金山的最高點有神的寶座,12根寶石為城根基,是一個發光的城,以羔羊為城的燈,集體在發光照耀。)
     聖經向我們所啟示的,其總和乃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乃是聖經整個啟示的全部組成  (啟示的總和)
     至終,神完全的救恩就具體表現在新耶路撒冷裏整個新耶路撒冷乃是生命的,建在義的根基上啟二二12,二一21014192023  (二者的構建)
1       新耶路撒冷的根基乃是神的義同着神的信實—1920節。
(義信為根基)
2       新耶路撒冷的內容乃是生命;生命是由光產生的—23節。
(生命為內容)
3       生命乃是義的完成,而義乃是生命的基礎,根基 (彼此相關聯)

※救恩的享用(陸~捌)
   為要使祂所揀選的人得基督作約和光,創造天地的神、將氣息賜給人的那一位,也將靈賜給他們,使他們能享受祂這位是靈的三一他們的產業和生命賽四二5,創二7,亞十二1,約四24上。  (享受救恩之神)

   接受並享受神完全救恩的路就是藉着呼求主的名操練我們的着我們的,並住留在我們的靈裏,基督就是與這靈同在羅八4,十1213,詩一一六13,提後四22
(呼求救恩之名)

   神完全的救恩乃是滿了泉的;我們需要學習,藉着呼求主的名,從這些泉取水賽十二26,五五146  (取用救恩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