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 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
第七篇
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
在同心合意裡有身體的感覺
讀經:林前一 2,啟一 11,羅十二 3,林後十 13,弗四 16,林前十二 12~27
林前1:0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裡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
啟1:11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召會: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
羅12:03 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
林後10:13 我們卻不要過了度量誇口,只要照度量的神所分給我們尺度的度量誇口,這度量甚至遠達你們。
弗4:16 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
林前12: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12:13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林前12:14 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林前12:15 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6 倘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7 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裡?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裡?
林前12: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林前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裡?
林前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
林前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
林前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林前12:23 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
林前12:24 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林前12:25 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
林前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
林前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負擔:
1. 召會既然是基督的身體,而宇宙間只有一個基督作身體的頭,且主耶穌也說過,“凡國自相分爭,必至荒涼;凡城或家自相分爭,也難站住。”因此若基督的身體是分開的,這樣諸天的國就荒涼,神的家就難站住。所以身體必須只有一個,也就是說全地的召會必須只有一個。所以我們的生活要操練受身體的限制,操練彼此同心合意(同那獨一的基督的心,和基督的意)。
太12:25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對他們說,凡國自相分爭,必至荒涼;凡城或家自相分爭,也難站住。
2. 召會是基督所召的會眾,是在主的名裡聚集的會眾,所以召會只有獨一的名,就是主耶穌的名。
3. 召會既是團體的基督,那每一個肢體都必須是由基督所構成。
4. 基督身體和肢體的關係如同葡萄樹的枝子,這些枝子都是直接聯於基督這主幹(而不是由掛在哪一個枝子上),每一個枝子都是一樣的功能(就是結葡萄串)。照樣,在召會裡是不可有階級的,每一信徒都有自己那一份的功用,直接向著主,不需另一信徒作居間。
5. 身體既是肢體的總集合,以基督為頭。但保羅說神給每一肢體有不同的功用,這樣全身就能夠成豐美的身體。因此身體的肢體就彼此需要,彼此關心。我們欣賞、尊重彼此裡面的基督,因此就應同等的接納所有的弟兄姊妹們。
壹 我們必須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就是一的真正立場上:
召會是獨一的,全宇宙只有一個召會,要持守這立場:
一 例如,林前一章二節說到在哥林多的召會,這表明在哥林多的召會,是建造在哥林多城這地方的立場上。
二 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是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
1 這就是地方召會,是以城為單位的。
2 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應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個城市的界限。
3 在這界限內的信徒,應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
4 依據申十二 5,在一的真正立場上聚會,有四個特徵:
a 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不該有分裂。
b 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主耶穌基督的名。
c 在新約裡神的住處,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裡;我們聚會必須操練靈,並在靈裡作一切事。
d 我們敬拜神時,必須應用十字架,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單憑基督來敬拜神。
一 林前一章二節說到在哥林多的召會—這表明哥林多這個地方,是為著召會的存在、出現和實行;這樣的地方,成了眾地方召會個別的建造在其上的地方立場;因此,在哥林多的召會,是建造在哥林多城的立場上。
林前1:0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裡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
二 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乃是一個城一個召會,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沒有一個城有一個以上的召會—徒八 1,十三 1,啟一 11:
徒8:01 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地。
徒13:01 在安提阿當地的召會中,有幾位申言者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
啟1:11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召會: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
1 這就是地方召會,是以城為單位,不是以街道或區域為單位。
2 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個城市,而不該大於或小於該城的界限。
3 所有在這界限內的信徒,應當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
4 在一的真正立場,就是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聚會,有四個特徵—參申十二 5:
申12:0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a 首先,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詩一三三,約十七 11,21~23,林前一 10,弗四 3~4上。
詩133:01 (大衛上行之詩。)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
約17:11 我不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裡,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像我們一樣。(在神的名裡是一)
約17:21 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信而進入神裏的一)
約17: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為一,正如我們是一一樣。(在神的彰顯上是一)
約17:23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被成全成為一,叫世人知道是你差了我來,並且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主觀經歷神的愛上成為一)
林前1:10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裡,彼此和諧。
弗4:03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弗4:04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b 第二,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裡,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其實際乃是那靈;用任何別的名稱,乃是宗派的、分裂的;這是屬靈的淫亂—太十八 20,林前一 12,十二 3下。
太18:20 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林前1:12 我是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林前12:03 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裡,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
c 第三,在新約裡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裡,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裡,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裡;我們在敬拜神的聚會裡,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並在我們的靈裡作一切事—約三 6下,羅八 16,提後四 22,弗二 22,約四 24,林前十四 15。
約3:06 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
羅8:16 那靈自己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提後4:22 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典與你同在。
弗2:22 你們也在祂裡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裡的居所。
約4:24 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
林前14:15 這卻怎麼樣?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心思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心思歌唱。
申12:05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申12:0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d 第四,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 5~6,27,)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 24,加二 20。)
申12: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因信神的兒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貳 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站在一的真正立場上,必須領頭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
領頭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
一 神照己意,把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
1 是在特別地位上,也指派特別的功用。
2 每一個肢體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的。
3 既然是照神的意思,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
4 每一肢體都有他的那一分來服事基督的身體。
5 都有他的特點,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地位,也就是他的職事。
二 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認清度量,不越過:
1 要樂意受度量的限制。
2 越過度量,就越過元首的權柄,離開了膏油的塗抹。
3 越過度量,就干涉了身體的規矩。
4 就是抹煞身體生活中正確的等次。
三 應像保羅,留在神給度量的界限之內,照著神所量而行動並行事:
1 說到工作和經歷,或對主的享受時,須是在度量之內作見證。
2 工作開展須學習受神的約束:
a 若照著那靈開展工作,就一直有某種限制。
b 主要我們擴展祂的工作只是要到某一程度;我們若越過,裡面也沒有平安。
c 主會興起環境,不容我們越過界限。
3 在事奉上,要看見神所量,不該過度伸展自己。
一 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身體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林前十二 18:
林前12: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1 元首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羅十二 4,林前十二 15~17。
羅12:04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
林前12:15 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6 倘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7 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裡?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裡?
2 我們每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裡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給各人的,也是我們所該接受的。
3 既然這件事是照著神的意思,就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 19~ 22節。
林前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裡?
林前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
林前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
林前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4 每一個肢體都有他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他的那一分來服事基督的身體。
5 每一個肢體都有他的特點,都有他所能的,那就是他的位置,就是他的地位,也就是他的職事—羅十二 4~8。
羅12:04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
羅12:0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
羅12:06 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了不同的恩賜:或申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申言;
羅12:07 或服事,就當忠於服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忠於教導;
羅12:08 或作勸勉的,就當忠於勸勉;分授的,就當單純;帶領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樂意。
二 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是我們認清我們的度量,不越過這度量—弗四 7,16:
弗4:07 但恩典賜給我們各人,是照著基督恩賜的度量。
弗4:16 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
1 我們要樂意受我們度量的限制—羅十二 3,6。
羅12:03 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
羅12:06 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了不同的恩賜:或申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申言;
2 只要我們越過度量,我們就越過元首的權柄,離開了膏油的塗抹。
3 當我們越過我們的度量,我們就干涉了身體的規矩。
4 不清明適度,而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就是抹煞身體生活中正確的等次— 3節。
三 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內,照著神所量給我們有多少而行動並行事—林後十 13:
林後10:13 我們卻不要過了度量誇口,只要照度量的神所分給我們尺度的度量誇口,這度量甚至遠達你們。
1 當我們說到自己的工作和經歷,或對主的享受時,我們必須是在度量之內作見證,也就是說,在一定的限度之內作見證。
2 雖然我們期望工作開展,但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受神的約束;不要期望無限度的開展— 13~15節:
林後10:13 我們卻不要過了度量誇口,只要照度量的神所分給我們尺度的度量誇口,這度量甚至遠達你們。
林後10:14 我們並非過度伸展自己,好像達不到你們,因為在基督的福音上,我們是最先來的,甚至遠及你們。
林後10:15 我們不憑別人的勞碌過度誇口,但盼望隨著你們信心的增長,照著我們的尺度,因著你們得以豐盛的擴大,
a 我們若照著那靈而開展工作,就一直有某種限制—參二 12~14。
林後2:12 再者,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藉著主也有門向我開了,
林後2:13 那時沒有找到我的弟兄提多,我靈裡不安,便辭別那裡的人,往馬其頓去了。
林後2:14 感謝神,祂常在基督裡,在凱旋的行列中帥領我們,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b 我們裡面會感覺到,主擴展祂的工作只是要到某一程度;我們裡面也沒有平安,越過某種界線去開展工作。
c 主會在外面興起環境來限制工作的開展;環境也不容我們越過界限—參羅十五 24。
羅15:24 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交往,稍得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到那裡去。
3 在召會的事奉上,我們需要看見神只量給我們這麼多,我們不該過度伸展自己—十二 3~4,6上。
羅12:03 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
羅12:04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
羅12:06 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了不同的恩賜:或申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申言;
參 為著主在祂恢復裡,在地方一面並宇宙一面的行動,我們必須領頭在同心合意裡有身體的感覺—徒一 14,二 46,四 24,十五 25,羅十五 6:
一切行動裡,必須領頭在同心合意裡有身體的感覺:
一 應一直考慮到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要對身體最有益處。
二 凡我們所作的,我們必須考慮眾召會有甚麼感覺。
三 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因為我們無法脫離身體而生活。
1 要寶愛身體,看重其他的肢體,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
a 該對身體有感覺,以頭的感覺為自己的感覺。
b 要同魂,真正關心基督耶穌的事,就是關於召會同眾聖徒的事。
2 有身體的啟示,就有身體的感覺,個人主義就除去了:
a 要認識身體,就要脫離犯罪與天然的生命,脫離個人的生命。
b 父與世界相對,那靈如何與肉體相對,主如何與魔鬼相對,照樣,身體也與個人相對。
c 我們如何不能向頭獨立,照樣也不能向身體獨立。
d 個人主義在神眼中是可恨的:
(一) 身體的仇敵是己,那獨立的『我』;要身體建造,己就必須被定罪、否認、拒絕並撇棄。
(二) 我們不僅該倚靠神,也該倚靠身體,倚靠弟兄姊妹。
e 在身體裡,我不知道的,別的肢體知道;不能看見的,別的肢體能看見;不能作的,別的肢體能作—林前十二17~22。
f 若拒絕肢體的幫助,就是拒絕基督的幫助;凡單獨的基督徒,都要變得枯乾。
一 我們應當一直考慮到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並且作任何事都要對身體最有益處—林前十二 12~27。
林前12: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12:13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林前12:14 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林前12:15 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6 倘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17 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裡?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裡?
林前12: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林前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裡?
林前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
林前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
林前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林前12:23 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
林前12:24 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林前12:25 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
林前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
林前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二 『關於基督的身體,倪弟兄教導說,凡我們所作的,我們必須考慮眾召會有甚麼感覺。』(召會生活中引起風波的難處,二六頁。)
三 在身體裡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因為我們是肢體,而肢體無法脫離身體而生活—林前十二 27,羅十二 5,弗五 30:
林前12: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1 人看見自己是身體的肢體,就寶愛身體,看重其他的肢體,看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 15,21,23~24,羅十二 3,腓二 29,林前十六 18,士九 9:
林前12:15 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林前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
林前12:23 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
林前12:24 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羅12:03 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
腓2:29 因此你們要在主裡歡歡喜喜的接待他,並且要尊重這樣的人,
林前16:18 他們使我和你們的靈都暢快。這樣的人你們務要賞識。
士9:09 橄欖樹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供奉 神和尊重人的油,飄颻在眾樹之上呢﹖」
a 我們既是基督身體的肢體,就該對身體有感覺,以頭的感覺為自己的感覺—腓一 8,林前十二 25下~26。
腓1:08 神可為我作見證,我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怎樣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
林前12:25 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
林前12:26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
b 在身體生活裡,我們需要同魂,真正關心基督耶穌的事,就是關於召會同眾聖徒的事—腓二 2,20~21,一 8。
腓2:02 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裡聯結,思念同一件事,
腓2:20 因我沒有人與我同魂,真正關心你們的事,
腓2:21 因為眾人都尋求自己的事,並不尋求基督耶穌的事。
腓1:08 神可為我作見證,我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裡,怎樣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
2 那裡有身體的啟示,那裡就有身體的感覺;那裡有身體的感覺,那裡個人主義的想法和行動就除去了:
a 我們若要認識身體,就不但要蒙拯救脫離我們犯罪與天然的生命,更要蒙拯救脫離個人的生命。
b 父如何與世界相對,(約壹二 15,)那靈如何與肉體相對,(加五 17,)主如何與魔鬼相對,(約壹三 8,)照樣,身體也與個人相對。
約壹2: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祂裡面了;
加5:17 因為肉體縱任貪慾,抵抗那靈,那靈也抵抗肉體,二者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
約壹3:08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為此,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消除魔鬼的作為。
c 我們如何不能向頭獨立,照樣也不能向身體獨立。
d 個人主義在神眼中是可恨的:
(一) 身體的仇敵是己,那獨立的『我』;我們若要在身體裡被建造,己就必須被定罪、否認、拒絕並撇棄—太十六
21~26。
太16:21 從那時候,耶穌才指示祂的門徒,祂必須往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2 彼得就拉祂到一邊,責勸祂說,主啊,神眷憐你,這事絕不會臨到你。
太16:23 祂卻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面去吧!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太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二) 我們不僅該倚靠神,也該倚靠身體,倚靠弟兄姊妹—出十七11~13,徒九25,林後十一33。
出17:11 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手發沉,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
出17:13 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
徒9:25 他的門徒就在夜間,用筐子把他從城牆上縋下去。
林後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給人從城牆上縋下去,逃脫了他的手。
e 我不知道的,身體裡別的肢體知道;我不能看見的,身體裡別的肢體能看見;我不能作的,身體裡別的肢體能作—林前十二17~22。
林前12:17 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裡?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裡?
林前12: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林前12:19 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裡?
林前12:20 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
林前12:21 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
林前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f 我們若拒絕同作肢體者的幫助,就是拒絕基督的幫助;凡是單獨的基督徒,遲早都要變得枯乾—12 節。
林前12: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