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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2011春季國際長老同工訓練綱要整理 第二篇 基督作為神的話


2011年春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主題:聖經的中心線
第二篇  基督作為神的話
讀經:約一124591213,八12,約壹一12,羅十58
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1:2    這話太初與神同在。
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未曾勝過光。
1:9    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8:12  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壹1: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約壹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10:5  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10:6  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10:7  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思路:
話是聖經的主幹,神藉著話創造了萬有;藉著話神一直的在說明、解釋、彰顯祂自己;神也藉著話傳輸生命,照耀祂自己;事實上基督就是神的話,是來實化神,表明神,要來完成神的話那一位,所以聖經的中心線必是話所鋪成的。本篇的主旨是要我們看見基督作為話的兩項重點(即本篇的兩個大點):第一就是祂的神格的啟示,這是和祂就是神這源頭有關,第二是話和神的經綸的關係,這是和實化神的永遠定旨有關。
  在神格裡,基督乃是話—那位奧祕、看不見的神,解釋並彰顯出來了—約一118
(在神格裏的話)
在約1:1裏,約翰明確、斬釘截鐵的說“話就是神”,且從太初就與神同在,話和神是不分開的,而且基督就是神的話。以下就是約翰提到有關基督作為出自神格的“話”,祂的所是、所顯、和所為。
一、    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出來的神。
二、    是與神同在,不分開的。
三、    是活的人位,就是神的兒子基督。
四、    是神的生命。
1.  話裏有彰顯的神,神說話,為要我們尋得話裏神的生命。
2.  話是神的彰顯和說明,只要我們接受,我們就得到話裏的生命。
3.  話和生命是神自己,接受這話,就得神作生命的內容。
五、    話是生命,也是人的真光,這是和我們脫離黑暗,進到光明(得神的生命)有關:
1.  叫生命的光在我們裏面照耀。
2.  使我們蒙光照。
3.  使我們重生得生命,成為神的兒女,不再屬黑暗
a.  這光照耀在我們裏面,分賜生命給我們。
b.  叫我們從神生,使我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六、    這話是為神說的,為要把三一神說到人裏面:
1.  只有這成為肉體來作人的話將神表明和彰顯出來。
2.  基督用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
3.  話成為肉體,好成為給人認識的神。
4.  子從起初到永遠一直在父懷裡,子越說話,父就越得著表明。
5.  是生命的話。
七、    話是生命的話,
1.  太初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在時間裡,話來成為肉體的人,生命就在這話裡。
2.  話來傳輸神的生命,解釋和彰顯神。
3.  話在永遠裡與神同在,藉成肉體就把神顯現出來。
4.  目的是為著給我們經歷和享受。
5.      永遠的生命乃是一個人位—神在子裡彰顯。
   話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這話就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約一1
(是神的解釋)
       與神同在,意思就是話與神不是分開的—約一1(是與神同在)
       話是永遠且自有的;這永遠的話是一位活的人物,就是活神的兒子基督—約一18,太十六16,啟十九13(是活的人位)
       話裡的生命是創世記二章生命樹的生命;既然生命在祂裡面,所以祂就是生命,並且祂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約一4,十一25,十四6,十10下: (是神的生命)
   生命在作神彰顯的話裡;只有在神的彰顯裡纔能找著生命—約一4(為尋得)
   話是神的彰顯和說明,包含神作我們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裡的生命—約五2426(為接受)
   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內容—約壹一12,五1112
(為內容)
   在話裡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約一4 (是人的真光)
   當我們接受基督這話—神的彰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在我們裡面照耀的光—約一59節。 (得生命)
   當我們聽見這話,接受了生命,這生命就成了光,在我們裡面照耀使我們蒙光照—約十一25,十二353645464950(得光照)
   基督就是生命的光,藉著將神照耀出來,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世人使人從神而生,成為祂的兒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約一4下~13,八12,九5,十二46(得重生)
     當我們接受基督這生命之光的照耀,這光照就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約一9,八12,十10下,十一25 (在分賜上)
     這神聖的生命使我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就是成為神類,神的種類,神的家—約一1213,三35 (在身分上)
   這話作為三一神的解釋,乃是為著神的說話;這話是整個的神,這意思乃是說,這話是為著三一神的說話—西二9,來一2,約十七61417 (是為神說話)
   這話成為肉體來作人,這人就是神的說話;成為肉體的話就是神的解釋和彰顯—約一1418(在成為肉體)
   基督不僅用清楚的話述說神,也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祂完全是神的話,是神的說話。 (在所是所作)
   作為成為肉體的話,基督是解釋出來的神,是說明、彰顯並啟示出來的神,是給人認識的神—約十四910(在人的認識)
   父的獨生子從前、現在、將來一直在父的懷裡,以表明、解釋、彰顯並啟示父;子越說話,父就越得著表明—約一18(在父的懷中)
     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生命之話—約壹一1(是生命的話)
   約壹一章一節裡的生命之話,就是約翰一章一至四節和十四節所題的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這話在時間裡成為肉體,生命就在這話裡面。
(話的歷程)
   生命之話傳輸永遠的生命,並且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是神的解釋和彰顯。 (話的傳輸)
   約壹一章二節的『生命』與一節的『生命之話』是同義辭,二者都指基督神聖的人位;祂在永遠裡與父同在,在時間裡藉著成為肉體顯現出來。 (話的顯現)
   基督這生命之話就是永遠的生命本身,為著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約壹一1節,五1112,約十一25(話的目的)
   永遠的生命不僅僅是一件事物,永遠的生命乃是一個人位自己在子裡彰顯出來—約壹五1112(話的人位)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啟示基督乃是話;在這段經文裡,『話』與『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話就是基督:  (在經綸裏的話)
第貳大點則藉羅馬書十章五至八節來看,這裏先說到“領下基督”,之後又說“這與你相近所傳信主的”,基督和話同位的交互使用,說出基督就是這話,並且在羅馬書中,保羅說出基督作為話如何的來成就神的經綸。
一、   從天降下,為要成功人的救贖
1.      保羅引用申30:12的話揭示了基督的成為肉體(好使祂復活以後能成為賜人生命的靈,也就是能構成為給人生命的靈,這就是保羅讀到那一個人為了得到義升到天上去?除非是這義自己下來。)
2.      話成肉體,為使神性與人性能調和,所以祂自己先從天降下,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人。經過人性生活後,在十字架上受死,為要將人贖回歸神。
二、   從死上來為使接受祂的人稱義
1.      保羅依據以賽亞53:8說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2.      這樣的話對照基督這話從天降下,為我們死時,還要繼續下降,所以就延伸的對應說,祂死後還要下到無底坑,但為我們的稱義,祂還要在復活裡從那裡上來(保羅是說,因為祂若不上來,我們就沒有這永遠生命之義可得。)
3.      這樣看來,基督這話是經過過程(且是完整的人生過程)的話:
a.       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包括舊約時期做為豫言的豫備)的過程。
b.      在神那面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在人這面,也成就了讓人有分於祂的一切所需,好叫這話在我們心裏,也在我們口裏那樣便利。
c.       祂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成為可分賜的生命的話。
d.      這樣經過過程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三、   復活的基督是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的活話
1.      也是—靈給我們摸著,話給我們領會
2.      是可享受的靈(在我們心裏)。
3.      是可聽的福音的話(在我們口裏)。
     基督作為話,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羅十6節,八3,三24
(從天降下為救贖)
   『領下基督來』,是指基督的成為肉體,因為基督乃是在祂的成為肉體裡從天降下—羅十6 (為成為肉體)
   基督這話在祂的成肉體裡,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裡,因此使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調和,也就是使神性與人性調和—太一20 (為與人調和)
     祂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神的救贖—約一11429 (為成功神救贖)
     在經過人性生活之後,基督這位神人上十字架受死,好將我們贖回歸神—彼前三18
(為贖回人歸神)
   基督這話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羅十7,四25,五18
(從死上來為稱義)
   基督這話在祂死後下到無底坑,陰間,又在祂的復活裡從那地方升上來,使那些藉著相信祂而接受祂的人得稱義—羅三24,四25,五1 (祂下去上來)
   基督死了,就下到無底坑;在復活裡,祂又從死人中,就是從無底坑裡被領上來—羅十7,弗四910(祂死與復活)
   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以說祂這話是『經過過程』的基督:
(祂經過過程)
     基督這話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羅八3,一34 (是漫長的)
     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也成就了為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羅三23,十8 (是成就的)
     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著復活,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給我們接受—羅十12 (是分賜的)
     按保羅的話,這位經過過程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羅十8 (是傳揚的)
   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的活話—林前十五45下,羅十8
(在復活裏為分賜)
   在復活裡,基督是靈也是話—靈給我們摸著,話給我們領會—弗六17(是可領會的話)
   我們可以接受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也作為活話—林前十五45下,約六6368
(是可享受的靈)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的話實際上就是福音;我們聽見話,就是聽見福音;我們接受這話,就是接受福音和基督自己—弗一13,西一5,羅一191516(是可聽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