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實行召會生活極重要的經歷(一)
我們的魂被征服並被基督作那靈所浸透,以及基督得釋放脫離我們魂的拘禁
讀經:弗三8-11,16-21,西三11,帖前五23,林後四16,來四12
弗3:08 這恩典賜給了我這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的,叫我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
弗3:09 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裡的奧祕有何等的安排,向眾人照明,
弗3:10 為要藉著召會,使諸天界裡執政的、掌權的,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
弗3:11 這是照著祂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所立的永遠定旨;
弗3:16 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
弗3:17 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裡,叫你們在愛裡生根立基,
弗3:18 使你們滿有力量,能和眾聖徒一同領略何為那闊、長、高、深,
弗3:19 並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弗3:20 然而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裡面的大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弗3:21 願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榮耀歸與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西3:11 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帖前5:23 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
林後4: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反而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裡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
來4:12 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壹 召會生活乃是眾聖徒以團體的方式實化、經歷並彰顯基督─弗三16-21:
弗3:16 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
弗3:17 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裡,叫你們在愛裡生根立基,
弗3:18 使你們滿有力量,能和眾聖徒一同領略何為那闊、長、高、深,
弗3:19 並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弗3:20 然而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裡面的大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弗3:21 願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榮耀歸與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一 神計畫要有召會,目的是為著彰顯基督;因此,召會乃是基督的彰顯─9-11,21節。
二 召會生活不是別的,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同祂追測不盡的豐富被我們經歷並享受,且藉著我們彰顯出來─8,21節。
三 我們要有這樣的召會生活,就需要被基督構成,直到我們一切的所是和所有單單是基督自己,祂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這就是召會生活的素質和本質─西一12,三9-10,16-17,三4,10-11,四15-16。
貳 要照著神永遠的定旨有彰顯基督的召會生活,我們的魂就必須被征服,並被基督作那靈所浸透─帖前五23,弗三17上,加四19,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帖前5:23 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
弗3:17 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裡,叫你們在愛裡生根立基,
加4:19 我的孩子們,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
林前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林後3:17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一 一面來說,神聖生命的長進是聖靈在我們裏面地位的開展;另一面來說,生命的長進意思是魂的各部分被征服─帖前五23:
1 我們的魂越被征服,生命長進就越多;魂減去的越多,生命加增的也越多,這是定規的。
2 一個人魂裏的那一部分特別強、特別突出,他定規是憑那一部分活著,遇到事情也定規是用那一部分去應付─林前二14。
3 我們經過十字架彀多的對付,魂的各部分就被征服了;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被征服了,不像從前那樣突出了─參提後一7。
4 雅歌啟示我們受主的榮美所吸引而愛主之後,必須學習這獨一的功課─意志的降服─一9-11:
a 我們的意志越降服,我們就越被變化─四1,4,林後三時,羅十三2。
b 人的意志可說是人的真我,人的自己;因為意志就是代表人─雅四13-15,林前四19,徒十八210
c 除了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之外,我們的意志歸向神就是救恩最大的工作了─腓二12-13。
d 與神最緊要、最完全的聯合,乃在乎我們的意志和神的旨意的結合─太七21,十二50,羅十二2,西一9,四12。
二 為著召會作神的彰顯,我們必須讓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活在我們內裏的各部分,並以祂自己浸透各部分─加二20,四19,弗三16-17上:
1 我們需要在內裡的各部分,也就是在魂的各部分,為神聖的實際所構成─詩五一6:
a 神聖的實際乃是三一神父、子、靈成為我們的構成成分─約十四6,十六13,約壹五6。
b 實際的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實際父的所有、子的所有、以及靈從子和父的所有所領受的約十六日。
c 實際的靈藉著傳輸神聖的實際到我們裏面,引導我們進入這實際,神聖的實際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就成為我們所是的素質─約壹四13-14,五6。
d 神聖的實際應當成為我們的實際、生命和生活,並且這實際應當在每一件事上,且在每一方面應用於我們全人,而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約叁3,約四23-24。
2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深處』─箴二十27:
a 我們的靈是神在我們裏面的燈;在我們重生之靈裏面照耀的光,乃是神自己─約三6,約壹一5。
b 神的靈作為油,浸潤(調和)作為『燈芯』之我們重生的靈,(參羅八16,)並與我們的靈一同『焚燒』,(十三日,)神聖的光就照進我們內裏的各部分。
c 那靈要照耀我們內裏的每一部分,光照我們的思想、感覺、動機和存心。
d 我們若是向主敞開的器血,向祂敞開我們全人的深處,就會經歷神聖之光在我們裏面的照耀─林後四6-7。
叁 要照著神永遠的定旨有彰顯基督的召會生活,需要藉著我們外面之人的破碎,叫靈得以出來,而使基督得釋放脫離我們魂的拘禁─一9,四16,來四12:
林後1:09 自己裡面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信靠自己,只信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
林後4: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反而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裡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
來4:12 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一 我們有基督在我們的靈裏,(林前六17,提後四22,)但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也許沒有給祂任何空間或立場:
1 我們的情形若是如此,我們的靈就不是基督的住處,乃是祂的監牢;基督被我們的魂拘禁了。
2 基督住在我們的靈裏,但祂也許沒有佔有我們魂內裏的各部分;這是極其重要的事。
3 基督在我們裏面乃是榮耀的盼望,(西一27,)但我們的魂太強、太天然、太屬地、太厲人了,所以,至終無論有意或無意,我們的魂將基督禁錮了。
4 召會生活乃是基督從聖徒裏面出來,使祂得著團體的彰顯;然而,基督若仍被拘禁在我們裏面,我們就無法有召會生活─弗三16-17,210
二 我們都需要經歷外面之人的破碎,叫靈得以出來,使基督能以團體的方式得著彰顯─來四12:
1 破碎是指把我們天然所是原有的去掉,改變原來的樣子,改換原來的情形。
2 我們被破碎有多少,給神的配合就有多少─腓二12-13。
3 神所破碎的,就進到死亡裏以經過死;一經過死,就進入了復活,一復活就能達到神的目標─林後一8-9,腓三10-11。
4 我們所受的破碎越多,我們靈的出去就越多;我們在那一件事上受了破碎,我們的靈在那一件事上就也能出去─林後四16,來四12。
三 我們的魂被征服並破碎,基督就得著彰顯;我們在基督的這彰顯中纔是一,也纔有召會生活作基督團體的彰顯─弗三21,四3-6,約十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