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主題:聖經的中心線
第二篇 基督作為神的話
讀經:約一1~2,4~5,9,12~13,八12,約壹一1~2,羅十5~8
約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1:2 這話太初與神同在。
約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1: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未曾勝過光。
約1:9 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約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約8:12 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壹1: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約壹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羅10:5 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羅10:6 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羅10:7 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羅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思路:
細想當你想要把你的思想準確的傳達給別人時,你一定會說話(手語實質上也算是話的一種),聽的人就進入你的感受,你這個人的魂在那時就與對方聯通在一起。例如我們在與對方通電話時,雖不見對方,但彼此的喜怒哀樂已藉電話的說話,深深的進入對方。所以神造人,讓人有特別的聽話、解讀話、藉話表達的能力。如此,是靈的神就能藉話把祂活現給我們,把生命傳輸給我們,甚至警戒和審判我們所有的敗壞,祂的話帶有絕對的執行大能(因話就是神,話在哪裡出現,神就在那裡),因此話到哪裡,神的大能也執行到哪裡。從聖經裏的說話,我們得知神藉是話的基督,從宇宙的創造以來一直的在說話。本篇就把這藉聖經向我們說話的神的話與我們的關連解開,帶我們進入其啟示,並一部一部的去領會。
壹 在神格裡,基督乃是話—那位奧祕、看不見的神,解釋並彰顯出來了—約一1,18:
(在神格裏的話)
約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一 話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這話就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約一1。
(是神的解釋)
約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二 話與神同在,意思就是話與神不是分開的—約一1。 (是與神同在)
約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三 話是永遠且自有的;這永遠的話是一位活的人物,就是活神的兒子基督—約一18,太十六16,啟十九13。 (是活的人位)
約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太16:16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
啟19:13 祂穿著蘸過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的話。
四 話裡的生命是創世記二章生命樹的生命;既然生命在祂裡面,所以祂就是生命,並且祂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約一4,十一25,十四6,十10下: (是神的生命)
約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0:10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1 生命在作神彰顯的話裡;只有在神的彰顯裡,纔能找著生命—約一4。 (為尋得)
約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2 話是神的彰顯和說明,包含神作我們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裡的生命—約五24~26。 (為接受)
約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不至於受審判,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5: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約5: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裏面有生命,就賜給子也照樣在自己裏面有生命;
3 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內容—約壹一1~2,五11~12。
(為內容)
約壹1: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約壹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約壹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壹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五 在話裡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約一4: (是人的真光)
約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 當我們接受基督這話—神的彰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在我們裡面照耀的光—約一5,9節。 (得生命)
約1: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未曾勝過光。
約1:9 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2 當我們聽見這話,接受了生命,這生命就成了光,在我們裡面照耀,使我們蒙光照—約十一25,十二35~36,45~46,49~50。(得光照)
約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12:35 耶穌就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勝過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約12:36 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入這光,使你們成為光的兒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約12:45 看見我的,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約12:46 我到世上來作光,叫一切信入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約12:49 因為我所講的沒有出於自己的;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了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約12:50 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遠的生命。所以我所講的,乃是父怎樣告訴我,我就照樣講。
3 基督就是生命的光,藉著將神照耀出來,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世人,使人從神而生,成為祂的兒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約一4下~13,八12,九5,十二46: (得重生)
約1:4 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約8:12 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9:5 我在世界的時候,是世界的光。
約12:46 我到世上來作光,叫一切信入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a 當我們接受基督這生命之光的照耀,這光照就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約一9,八12,十10下,十一25。 (在分賜上)
約1:9 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約8:12 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10:10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b 這神聖的生命使我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就是成為神類,神的種類,神的家—約一12~13,三3,5。 (在身分上)
約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約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3:5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六 這話作為三一神的解釋,乃是為著神的說話;這話是整個的神,這意思乃是說,這話是為著三一神的說話—西二9,來一2,約十七6,14,17: (是為神說話)
西2:9 因為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
來1:2 就在這末後的日子,在子裏向我們說話;神已立祂作承受萬有者,也曾藉著祂造了宇宙;
約17:6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話。
約17:14 我已將你的話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約17:17 求你用真理聖別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
1 這話成為肉體來作人,這人就是神的說話;成為肉體的話就是神的解釋和彰顯—約一14,18。 (在成為肉體)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約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2 基督不僅用清楚的話述說神,也用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祂完全是神的話,是神的說話。 (在所是所作)
3 作為成為肉體的話,基督是解釋出來的神,是說明、彰顯並啟示出來的神,是給人認識的神—約十四9~10。(在人的認識)
約14:9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
約14:10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
4 父的獨生子從前、現在、將來一直在父的懷裡,以表明、解釋、彰顯並啟示父;子越說話,父就越得著表明—約一18。 (在父的懷中)
約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七 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生命之話—約壹一1: (是生命的話)
約壹1: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1 約壹一章一節裡的生命之話,就是約翰一章一至四節和十四節所題的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這話在時間裡成為肉體,生命就在這話裡面。
(話的歷程)
2 生命之話傳輸永遠的生命,並且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是神的解釋和彰顯。 (話的傳輸)
3 約壹一章二節的『生命』與一節的『生命之話』是同義辭,二者都指基督神聖的人位;祂在永遠裡與父同在,在時間裡藉著成為肉體顯現出來。 (話的顯現)
4 基督這生命之話就是永遠的生命本身,為著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約壹一1節,五11~12,約十一25。 (話的目的)
約壹1: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約壹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壹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5 永遠的生命不僅僅是一件事物,永遠的生命乃是一個人位—神自己在子裡彰顯出來—約壹五11~12。(話的人位)
約壹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約壹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貳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啟示基督乃是話;在這段經文裡,『話』與『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話就是基督: (在經綸裏的話)
一 基督作為話,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羅十6節,八3,三24:
(從天降下為救贖)
羅10:6 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羅3:24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1 『領下基督來』,是指基督的成為肉體,因為基督乃是在祂的成為肉體裡從天降下—羅十6。 (為成為肉體)
羅10:6 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2 基督這話在祂的成肉體裡,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裡,因此使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調和,也就是使神性與人性調和—太一20: (為與人調和)
太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看哪,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那生在她裏面的,乃是出於聖靈。
a 祂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神的救贖—約一1,14,29。 (為成功神救贖)
約1: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約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
b 在經過人性生活之後,基督這位神人上十字架受死,好將我們贖回歸神—彼前三18。
(為贖回人歸神)
彼前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你們到神面前;在肉體裏祂被治死,在靈裏祂卻活著;
二 基督這話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羅十7,四25,五18:
(從死上來為稱義)
羅10:7 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羅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羅5:18 如此說來,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
1 基督這話在祂死後下到無底坑,陰間,又在祂的復活裡從那地方升上來,使那些藉著相信祂而接受祂的人得稱義—羅三24,四25,五1。 (祂上去下來)
羅3:24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羅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羅5:1 所以,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
2 基督死了,就下到無底坑;在復活裡,祂又從死人中,就是從無底坑裡被領上來—羅十7,弗四9~10。 (祂死與復活)
羅10:7 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弗4:9 (若非祂也曾降到地的低下之處,“祂升上”是甚麼意思?
弗4:10 那降下的,也是那升上,遠超諸天之上,為要充滿萬有的。)
3 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以說祂這話是『經過過程』的基督:
(祂經過過程)
a 基督這話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羅八3,一3~4。 (是漫長的)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羅1:3 論到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羅1:4 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
b 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也成就了為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羅三23,十8。 (是成就的)
羅3:23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c 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著復活,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給我們接受—羅十12。 (是分賜的)
羅10:12 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
d 按保羅的話,這位經過過程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羅十8。 (是傳揚的)
羅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三 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的活話—林前十五45下,羅十8:
(在復活裏為分賜)
林前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羅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1 在復活裡,基督是靈也是話—靈給我們摸著,話給我們領會—弗六17。 (是可領會的話)
弗6:17 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
2 我們可以接受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也作為活話—林前十五45下,約六63,68。
(是可享受的靈)
林前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約6:63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6:68 西門彼得回答祂說,主阿,你有永遠生命的話,我們還歸從誰?
3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的話實際上就是福音;我們聽見話,就是聽見福音;我們接受這話,就是接受福音和基督自己—弗一13,西一5,羅一1,9,15~16。 (是可聽的福音)
弗1:13 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西1:5 是因那給你們存在諸天之上的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話上所聽見的;
羅1:1 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蒙召的使徒,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
羅1: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
羅1:15 所以在我,我已經豫備好,要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職事信息摘錄:
話
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話乃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
太 初
『太初有話。』(約一1上。)基督是太初就有的話。(1~5,14~18。)一節上半的『太初』,意已過的永遠。
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
一節下半說,『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話與神同在,意思就是話與神不是分開的;並非話是話,神是神,彼此分開;話與神原是一。因此,一節的最後一句接著說,話就是神。
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祂〔話〕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這裡『生命』指創世記二章生命樹所指明的生命。這由約翰在啟示錄二十二章題到生命樹得到證實。既然生命在祂裡面,所以祂就是生命;(約十一25,十四6;)並且祂來,是要叫人得生命。(十10下。)
生命在作神彰顯的話裡。只有在神的彰顯裡,纔能找著生命。話是神的彰顯和說明,包含神作我們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裡的生命。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內容。我們聽見話,就領悟神已得著彰顯和解釋;我們接受話,就接受了作神內容的生命。
在話裡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為著舊造的光,是天然的光;(創一3~5,14~18;)為著新造的光,是約翰一章四節所說生命的光。基督是話,是神的彰顯,我們藉此能認識神。當我們接受祂作神的彰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成了在我們裡面照耀的光。當我們聽了那話,接受了生命,這生命就成了光,在我們裡面照耀,使我們蒙光照。我們許多人可以見證,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接受祂到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面,我們立刻感覺有東西在我們裡面照耀。這照耀乃是生命的光照。
基督就是生命的光,(4下~13,八12,九5,十二46,)藉著將神照耀出來,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世人,使人從神而生,成為祂的兒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當我們接受祂生命之光的照耀,這光照就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神聖的生命使我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一12~13,)就是成為神類,神的種類,神的家。(新約總論第九冊,一○六至一○八頁。)
生命之話
在約壹一章一至七節,我們看見基督乃是生命之話。一節說,『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這節裡的生命之話,就是約翰一章一至四節和十四節所題的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裡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這話在時間裡成為肉體,生命就在這話裡面。這話傳輸永遠的生命,並且就是基督神聖的人位,
是神一切所是的說明、解釋和彰顯。生命在祂裡面,並且祂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生命之話』這辭,在希臘原文裡指明話就是生命。那人位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我們摸得著的。
永遠的生命本身
約壹一章二節接著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指明『生命』與前一節的『生命之話』是同義辭,二者都指基督神聖的人位;祂在永遠裡與父同在,在時間裡藉著成為肉體顯現出來,是使徒看見過,又作見證,並傳與信徒的。基督這生命之話就是永遠的生命本身,為著給我們經歷並享受。
譯為『永遠的生命』的希臘原文,直譯為『那生命那永遠』。這生命是指神屬靈的生命,不是指人屬魂的生命,也不是指人肉身的生命。(羅五17。)『永遠』不僅是指時間上永遠長存,無窮無盡,也是指品質上絕對完美完全,毫無短缺瑕疵。這樣的辭句著重神聖的生命,即永遠之神的生命,那永遠的性質。
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弗四18,彼後一3。)我們可以說,這生命實際上就是神自己,連同神聖的愛和神聖的光為內容。並且這生命是屬於神的靈,(羅八2,)特別是當這生命成了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的時候。
永遠的生命也是神的兒子。這生命不僅僅是一件事物,這生命乃是一個人位。神聖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在祂的兒子裡彰顯出來。約壹五章十二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知道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自己。
這永遠生命的顯現,是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約翰在他的福音書裡有力的強調這點,(一14,)把它當作抗毒劑,使信徒豫防那說基督不是在肉體裡來的異端。這樣的顯現與摸得著相符,再一次指明主人性具體的性質;主這人性乃是新約經綸裡神聖生命的顯現。永遠生命的顯現包含將生命啟示並分賜給人,為要把人帶進永遠的生命裡,帶進與父生命的聯結並交通裡。
這話乃是生命之話。神是生命,而話(就是神)對我們也是生命,並且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這生命就是主耶穌基督。當祂顯現在肉體裡,就顯明為生命。我們若滿帶禱告的來思想四福音的記載,包括所記載一切關於耶穌的故事,我們就會看見,在祂的為人生活裡,總是將生命顯明出來。主耶穌是一個彰顯生命的人;門徒們(包括約翰)看見了那生命。因此,約翰能為這與父同在的永遠生命作見證,並將這生命傳與我們。今天我們若滿帶禱告的來讀主的話,就能得益處,得著永遠生命的顯現。(新約總論第三百九十一篇—中文尚未出書。)
話
羅馬十章五至八節啟示基督乃是話:『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在這段經文裡,『這話』與『基督』交互使用,指明這話就是基督。基督從天降下成為肉體,且從陰間上來而復活,成了活的話,就是那靈,(弗六17,)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猶如空氣、氣息,可以給我們接受到裡面,既親近又便利。
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
基督作為話,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救贖。這裡的話必是基督的人位化。這話若不是活的人位,就無法從天降下,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著成功救贖。保羅〔在羅馬十章六節〕引用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的話,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他隨即指出,這意思是『要領下基督來』,也是指基督的成為肉體,因為基督乃是在祂的成為肉體裡從天降下。
基督這話在祂的成肉體裡,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裡,因此使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調和,也就是使神性與人性調和。(太一20。)祂將自己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神的救贖。(約一1,14,29。)在經過人性生活之後,基督這位神人上十字架受死,好將我們贖回歸神。(彼前三18。)
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
基督這話從死人中上來,使藉著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基督這話在祂死後下到無底坑,陰間,又在祂的復活裡從那地方升上來,使那些藉著相信祂而接受祂的人,蒙神稱義並得著祂的生命。我們需要看見,這話從諸天降下,又升到天上。保羅說,我們不該問:『誰要下到無底坑?』〔羅十7。〕『下到無底坑』,意思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是指基督的復活。下到無底坑,就是死了並進入陰間。基督死了的時候,下到無底坑;在復活裡,祂又從死人中,就是從無底坑裡被領上來。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以說祂這話是『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肉體並復活的基督。
基督這話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也成就了為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著復活,變化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現今在復活裡,祂這賜生命的靈對我們十分便利,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得著祂並將祂接受進來。祂這賜生命的靈現今在地上運行,對任何要接受祂的人都是豫備好且便利的。凡藉著信入祂而接受祂的人,都蒙神稱義,並得著祂的生命。按保羅的話,這位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肉體並復活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羅十8。)
是活的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
基督這活的話不僅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這指明這話必定是在靈裡;否則,話也許可以在我們的口裡,卻不能在我們的心裡。在復活裡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就是活的話。這符合新約的啟示:話就是靈。(弗六17。)在復活裡,基督是靈也是話。祂是靈給我們摸著,祂是話給我們領會。我們可以接受祂這靈與話。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與我們十分相近的活話。祂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我們的口是為著呼求,我們的心是為著信。因此,我們能口裡呼求祂,心裡信祂。我們呼求祂就得救;我們信祂就得稱義。
人位化的話不僅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這話不但是寫出來的話,更是活的話,就是基督自己的人位。這話實際上就是福音。(一13,西一5。)我們聽見話,就是聽見福音;我們接受這話,就是接受福音和基督自己。(新約總論第十冊,九七至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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